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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特种设备使用证办理服务,资质办理,效率高

在特种设备领域,各制造、使用、检测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不能取得TS认证,国家将不允许其进入特种设备的相关领域开展经济活动。特种设备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程序: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下列材料(各一份):

1.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质量手册;

4、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材料。

5、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

特种设备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申请书》 4份 ;

2、申请单位情况介绍(申请报告) 1份 ;

3、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份;

4、申请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份;

5、申请单位已获得的认证或认可证书复印件 1份 ;

6、申请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1份 ;

7、其他必要的补充资料(委托检验、检测协议) 1份。

换证单位还需提交:

1、取证以来的工作总结;

2、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3、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

(1)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2) 申请材料不属实并且不能达到规定条件的;

(3) 提出本次申请前, 两年内曾出现违反规定情况的;

(4) 处于对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不利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正在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的;

(5) 从事相关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监督检验、定期检验或评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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